四川民众消费指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传媒公司,公司曾多次受到中央电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天府早报、成都晚报等媒体进行宣传。现在,公司主要从事传媒、种植和养殖业。
二00六年七月:公司派人到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二组考察种植、养殖场用地。洪安村二组的负责人钟南辉向我公司人员介绍: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是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在这里可以建立种植、养殖场地及生产和生活配套用房。为了稳妥,公司派人多次考察。龙泉驿区黄土镇人民政府院门外醒目的标语验证了洪安村二组的负责人钟南辉的说法。在二OO六年九月,公司代表人与洪安村二组负责人共同商议,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二组负责办理用地手续(因我公司人员当时不熟悉用地的相关手续,且不知道相关政府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后来公司和洪安村二组签订的协议进行了重点注明。
二OO六年十月:洪安村二组的负责人钟南辉通知公司,用地申请已经过龙泉驿区黄土镇马晓东副书记(镇长)等领导的批准:同意四川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二组新建养殖场地及配套用房等事宜。
二OO六年十一月:洪安村二组负责人钟南辉向公司人员明确已办理了用地手续且没有任何用地问题后,公司与洪安村二组签订了用地7亩的土地租用协议。在协议的第三条我公司再次明确:甲方(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二组)保证为乙方(四川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理土地租用等相关的手续。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合同签订以后,公司负责人还专门到黄土镇政府了解情况。洪安村二组负责人、村民代表、公司负责人等一行人找到黄土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周明副镇长,周明副镇长同意公司新建养殖场,并亲自带领公司负责人等到了黄土镇的负责人马晓东镇长的办公室。马晓东镇长当着众人亲口表示同意公司新建养殖场,还在公司负责人和洪安村二组的负责人钟南辉和其他人的面前,亲笔修改了已经签订的协议(该协议的原件仍在我公司存档)。之后,他又带领公司负责人等人找到了黄土镇党委书记练诗德,在办公室,练诗德书记也明确表示同意公司新建养殖场,并告诉公司负责人说:“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是四川省唯一的国家级种植、养殖示范基地”。
二OO七年一月:公司负责人再次到黄土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周明副镇长办公室,当时周明副镇长对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龙泉驿区黄土镇是国家级的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如果按照《土地法》的规定,现在,在基本农田中,种植果树、养鱼的都是违法,那么,龙泉驿有一半的用地都不符合规定。根据刚刚召开的四川省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杜青林明确表示:凡是涉及农业的用地,都作为农业用地。你们的用地没有问题。在土地上建筑生产用房屋只要不是永久性的建筑都是可以的”。
在信任代表*的政府、党委领导的情况下,公司组织资金新建养殖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有的股东还变卖了自己名下成都市唯一住房(有房屋出售协议为证)作为建设资金(现已无处可以居住)。在修建过程中,黄土镇推进办(负责用地、招商)负责人也曾到新建的养殖场施工现场,他没有表示我公司的建设违法(当时陪同人员是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二组钟南辉等人可以证明)。公司总共在黄土镇投资就倾力一百多万元,建立了种植、养殖场配套用房等(仅建筑成本)。
公司建成种植、养殖场地及配套用房,在黄土镇经营了二年多时间,由变买住房股东之一的爱人等国家下岗人员参与经营。在这期间因地震、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公司仍一分不少的安时付给村民租金,而且在签订协议时还付给村民青苗、果树等赔偿费用。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公司突然接到黄土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公司五日以内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将强制拆除。
2008年4月21日,公司专门派人向黄土镇政府、政府相关领导、信访办递交关于请求撤销“龙泉驿区黄土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请求”。在信访办,信访办的负责人明确告诉公司*的员工:“你们的建筑在这个星期不可能拆除”。
2008年4月23日,公司的一位员工因为气愤当地政府的作为,心脏病发作,公司驻扎在养殖基地的员工,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工作,投入病人的抢救工作。
但是,令公司没有想到的事情却发生了,黄土镇政府在没有回复公司的请求和黄土镇政府信访办明确表示不会马上拆除、黄土镇政府没有正式通知公司的情况下(且养殖基地无人),采取临时粘贴并宣读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方法,欺骗他们带来的媒体等不明真相的人,进行了被村民称为:比国民党还不如的“强拆”。
公司的人员不明白,黄土镇政府领导人在招商时明确表示合法,而且还签有协议的用地,现在却变成了非法。当时亲口说公司建设合法的人,现在却亲自带领浩浩荡荡的拆除队伍来负责我公司养殖基地的拆除。更何况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对一个养殖企业来说,要去重新寻找场地并且自行拆除、搬迁,时间根本是不可能的。这不是滥用国家权力是什么?
黄土镇政府视《森林法》、《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在进行所谓的的“强拆”中,肆意破坏养殖基地里面的果树等林木资源、农作物和公司及私人财产。数十株挂果的果树及二百多株幼树全部被黄土镇政府的进行的“违建”拆除中铲除,在地里面的庄稼也自然不能幸免。
黄土镇政府到底要干什么?公司员工在4月23日晚上赶回养殖基地后发现,明明是进行所谓的“违建”拆除,却让一批公司财产和私人财产不知去向。负责看守拆迁现场的人在公司员工回到养殖基地时不知去向。等了二十分钟以后,才在其他人的电话通知下赶到拆迁现场。看守人在得知我公司要求清点财物时想一走了之。后来,看守人打电话通知村上负责人赶来。村上负责人拿来了一个拆迁时的政府开的财产清单,公司简单看了一下,就发现有许多问题。在清单中,公司有很多大财产、物品没有列入,反而却将筷子一类小的东西列得非常仔细。公司要求村上负责人核对公司财产,村上负责人经过请示后,说第二天政府会派人来清点财产。可是公司等待到今日,依然没有等到政府的相关人员过来。面对政府提供清单,公司不解的是,公司的文件柜等大型物件却让“清单上的众多证人”看不见,这些政府的证人难道说都同时得了“近视眼”,真怀疑他们是不是在政府那里得到了什么好处。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在众多村民盖手印的证明中,对黄土镇人民政府的做法做了明确表述,必要时,公司可以公布。
公司是相信政府的,在前面遭受不公正的拆迁的情况下,公司仍然按照黄土镇人民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由黄土镇政府推进办指定的拆迁人员,按要求完成了政府要求拆迁了其它建筑。
现在党和政府都在说安定和谐,保就业、促发展,难道说黄土镇政府领导不代表政府?其他涉及基本农田的公司从几亩到几千亩,在公司修建的种植、养殖场的对面和周围的土地上面,其他公司建有生产企业、生产用房、生活用房,而且是永久性建筑(楼高二层),搞生产、种植、养殖并不违法,政府也没有追究。而本公司修建的种植、养殖场及配套用房是政府领导明确认可后才开始新建的,现在却变为了非法。现在,公司养殖场被拆除,看来是验证了龙泉驿区黄土镇党委书记练诗德在洪安村二组的负责人钟南辉等人面前亲口说的:“他没有关系(指公司负责人没有后台)”。
更加令人奇怪的是:原先台湾投资商在公司附近投资建设的养鸽场,被说成是:违反土地法,只有血本无归的走了。但是,台湾投资商前脚走,后脚就公开在养鸽场的原址上新建企业。这是为什么?公司负责人不明白。附近的村民告诉公司负责人的话希望不是答案-----“我们这边就要全部拆迁了,又要修路。他们这样对你们,是杀鸡给猴看,是在警告我们村民。黄土镇当官的,肠子里面都是长了牙齿的(指受贿已经到了肠子也要吃人了),你们关键没有给他们好处。你看一下他们开的车,抽的烟就知道了他们是不是贪官”。
公司强烈要求:对于黄土镇政府、党委在招商时的欺骗性承诺,造成我公司及个人的巨大损失,这些损失理应由黄土镇政府来承担和赔偿。
附黄土镇人民政府造成的直接损失部分清单:
1、养殖基地地面建筑1135平方米,价值约658300元;
2、因为黄土镇政府在养殖基地没有人的情况下强制进入,超计量给一只怀小狗的德国牧羊犬母种狗(耳号CRF0528)注射麻醉剂,事后又不注射解药。造成该犬在2009年4月25日死亡。该犬在四川省犬业协会组织的德国牧羊犬单独展成年组比赛中,曾经获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且已经通过髋关节、肘关节检测(为最高档次的a1和ED1),母狗含小狗的价值应该在135000万元以上。
3、由于黄土镇政府在拆迁时没有采取应以的措施,致使一公一母的德国牧羊犬种狗失踪。公德国牧羊犬种狗(耳号CAF4656)是2005年全国德国牧羊犬比赛总冠军的直子,世界总冠军的直孙,且已经通过髋关节、肘关节检测(为a1和ED2),价值在160000元以上。母种狗(耳号CRL0653)德国牧羊犬血统优良,价值在75000元左右。
4、围墙、大门和道路,修建时价值约60000元;
5、果树:我公司在流转时,按照每亩8000元赔村民,价值在8000元;
6、庄稼:2.5亩左右,按照每亩1350元赔村民,价值在3375元;
7、幼树260棵左右,每棵5元,价值1300元;
8、养鱼池 价值3800元;
9、沼气及设备 3200元;
10、双层钢化玻璃推拉塑钢门,价值约3000元;
11、瓷砖、墙地砖一批,价值2600元;
12、杉杆35根左右,1050元;
13、手推车1辆,180元;
14、螺纹钢栅栏2×2.5米(5组),价值2500元;
15、沙、石、砖各一车,价值约3000元
16、农具一批,价值在380元左右;
17、杉杆人字梯3个,价值390元;
18、花木一批,价值600多元;
19、个人衣物一批,价值700多元。